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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 破解“不敢转”“不想转”难题

  • 发布日期: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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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市科技局主动靠前服务,通过前期调研指导、过程跟踪督促,支持宿迁学院推出系列改革举措,着力破解不敢转”“不想转难题,激发转化内生动力。一是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出台《宿迁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实施细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学校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为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专用通道”。二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宿迁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建立先赋权后转化模式,科研人员可获90%成果所有权或10年长期使用权,推出6种灵活赋权路径。成果转化无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收益全额留校,最高98%奖励给完成人,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三是配套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宿迁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实施办法》明确三个区分开来,为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营造良好环境,免除后顾之忧。四是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出台《宿迁学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细则》,实行“零门槛费”+“分期支付/延期支付/收益提成”等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和合作门槛,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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