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广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在接到答复任务后,我们针对您提出的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逐条商讨研究,并提出了初步的答复意见。6月12日,专程上门汇报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对提出的办理意见征求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答复质量。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2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纳“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建议
在《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意见》《宿迁市市区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水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等现有各类科技政策的基础上,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目标,制定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和落实举措,明确今后一段时期重点科技创新工作,构建形成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创新、鼓励创新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落实“加强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建议
一是推进离岸研发机构建设和政策落实。根据《推进离岸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联合产发集团共同推进宿迁(上海)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制定支持宿迁企业入驻基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集聚创新资源,为宿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源泉。二是推进市级的研发设备共享共用。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质监局在检验检测共享共用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吸纳、优化、整合各类技术服务平台、企业研发机构的科学仪器设备资源,通过实验室开放日、免费培训检验员、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活动,为科技创新、产业集聚、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与科技创新平台特点相适应的遴选机制、管理规范和评价标准,规范和促进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评估的政策导向作用,对科技创新平台的研发能力、人才团队、协同创新、运行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加大创新平台的动态调整力度,做到有进有出,实现创新平台建设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和引导带动作用,突出重点创新平台的引进、布局和支持,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科技创新平台的稳定投入,引导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
三、落实“健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议
一是建立加快发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等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杠杆效用,奖励风险投资补偿激励机制,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二是设立多元化科技金融产品。推动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投贷联动”科技金融产品,依托股权投资公司,通过“小股权+大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满足企业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继续深化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等在“苏科贷”、专利质押信用贷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三是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金融企业。加快打造科技金融服务链,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一批细分领域的科技金融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规模企业做大做强。
四、采纳“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建议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高科技领军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统筹市级现有人才政策,对接国家、省人才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五大行动计划”、“双千”工程等各类市重点人才工作计划。研究建立“一事一议”扶持政策的科学评估机制,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顶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的资助力度。到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6万人,年均增长10%以上,每万人口中拥有人才数110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总量达12万人,技师、高级技师达1.6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1.8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31.1%。
五、落实“提高科技精准服务水平”建议
一是开展全面的科技政策宣讲。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政策兑现力度,严格兑现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和有关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政策。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大辅导、培训力度。经深入分析,2017年全市有近100家高企未在税务部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这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都有研发支出但企业未享受加计扣除的,要深入企业,分析原因,帮助企业分析利弊。三是开展重要行业的政策宣讲。从统计部门的研发经费投入行业分析来看,对研发投入低的行业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财务,更好地享受税收政策。四是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培育力度。鼓励各专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来宿开办分支机构或独立法人单位,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公益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强化指导,规范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4日
联 系 人 姓 名:卢 平
联 系 人 电 话:052784358202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