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完善激励政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提案答复工作,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处室承办,明确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答复内容,确保答复质量。针对《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完善激励政策的提案》的3条建议,我们已全部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落实“强化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健全研发补助政策体系。以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迁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奖励实施细则》《宿迁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宿迁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文件,围绕创新企业梯队建设、研发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2024年,全市共下达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2574万元,惠及企业122家(次)。二是落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优惠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构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出台《宿迁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对获得省级1个百分点贴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市级财政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支持,获批组建江苏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基金规模10亿元。制定印发《关于深化银保企对接机制 常态化开展“宿鑫”行动工作方案》,建立科技型企业常态化融资服务对接机制,2024年全市新增授信48.13亿元、新增保险保障15.69亿元。
二、落实“实施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一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出台《宿迁市创新型企业全过程培育实施方案》,构建覆盖创新型企业成长全过程的多元化、全方位培育体系和政策体系,全力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科技型企业群体。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914家、同比增长16.4%。京东邦能获评江苏独角兽企业,时代储能等6家企业获评潜在独角兽企业,新界泵业等22家企业获评瞪羚企业。二是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获批国家、省智能工厂,或数字化投入等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补。全面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省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省“设备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保费补偿等政策,推出“智改数转”贴息贷款等专属科技金融产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2024年,全市共组织实施重点改造项目计划176个、微改造项目389个,分别完成投资85.3亿元、11.5亿元。三是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强化财政补贴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化转型,对获批国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新认定的省级、市级(近)零碳工厂等称号,分别按标准给予奖励。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落实《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创新推出“VEP生态品牌贷”“VEP生态花木贷”“VEP生态修复贷”“绿票贷”和林业“碳汇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再生能源保险、绿色建筑保险等系列绿色保险产品。2024年,全市共发放绿色金融贷款2.16亿元,为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风险保障超2亿元。
三、落实“推行产学研合作促进政策”。一是搭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每年初,面向全市重点产业链,广泛征集企业科技创新及人才需求。立足企业创新人才需求,不断深化与长三角、西北、西南等高教资源丰富地区的合作对接,先后举办集萃园区行、江苏省部属科研院所宿迁行等“科创引翼”产学研品牌活动。围绕打造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宿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探索建立“拨投结合”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推动沭阳县与常州大学成立常州大学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沭阳分中心,江苏海洋大学宿迁产学研基地落户宿迁高新区。2024年,全市共开展产学研活动116场次,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433项、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15项。二是助力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深入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引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2024年支持市级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项目20项,支持资金1100余万元,4项成果入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全市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超1200家。三是加强企业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支持主导产业中的龙头企业通过自建、与职技院校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生产型实训基地,每年新建企业实训基地20个以上,企业建设实训基地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后,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下一步,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加强政策要素供给。谋划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好《关于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二是壮大创新主体矩阵。以人才科技项目为主抓手,大力引聚优质创新主体,积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计划,培育省级、市级瞪羚、独角兽、科技领军企业。“一企一策”扶持龙头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兼并重组、产业链延伸等,重点培育一批引领技术创新、具备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领航企业。三是强化平台载体赋能。加快推进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宿迁分院、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宿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孕育兴起提供源头供给。聚焦“61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未来产业培育需求,面向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升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能级,新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为目标,突破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制定新一轮“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计划,构建科创载体孵化体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专业性和综合性孵化平台,持续发挥专业孵化载体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等资源整合能力,争取更多高水平科技成果在宿迁落地转化。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支 莹
联系电话:8435866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