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近年来,宿迁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优惠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完善研发补助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迁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奖励实施细则》《宿迁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宿迁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文件,围绕创新企业梯队建设、研发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三是提升研发统计服务水平。开展全市重点研发企业和新增超2000万元研发企业排查,摸清规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底数。2024年先后举办全市重点企业创新方法暨研发经费统计专题培训班、全市服装家纺产业链重点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交流座谈会等活动,实地走访调研洋河酒厂、桐昆新材料、可成科技、天合光能等20余家重点企业,面对面精准辅导,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水平及研发费用归集能力。
二、关于“鼓励企业加强新产品开发”。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宿迁市创新型企业全过程培育实施方案》,构建覆盖创新型企业成长全过程的多元化、全方位培育体系和政策体系,全力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科技型企业群体。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914家、同比增长16.4%。京东邦能获评江苏独角兽企业,时代储能等6家企业获评潜在独角兽企业,新界泵业等22家企业获评瞪羚企业。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打造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探索建立“拨投结合”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推动沭阳县与常州大学成立常州大学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沭阳分中心,江苏海洋大学宿迁产学研基地落户宿迁高新区,加速早期硬科技项目落地转化。聚焦产业发展所需,2024年,举办“科创引翼”产学研品牌活动116场次,实施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15项,技术交易成交额96.98亿元。三是加强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引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2024年支持市级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计划项目16项。支持市级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项目20项、资金总额达1200余万元,4项成果入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全市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超1200家。
三、关于“拓展企业研发资金来源”。一是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制定印发《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宿迁市科技金融大文章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围绕全市15条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定制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升支持企业技术升级的信贷投放力度。坚持推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积极推广“苏创融”“苏知贷”“苏质贷”“专精特新贷”“宿数贷”“雏鹰贷”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新模式,满足科技型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底,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47.49亿元,比年初增长14.43%。二是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开发人才创业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有效风险保障,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截至2024年底,全市保险机构已为2104户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障,新增保险保障19.22亿元,风险保障额度超387亿元。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企业研发补助力度,支持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年度研发费用200万元~1000万元(含)的,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额的1%~2%给予补助;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额的0.5%~1.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按照增量的8%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2024年,全市共下达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2574万元,惠及企业122家(次),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支莹
联系电话:8435866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