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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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64/2026-00154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科技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6-07-08
文号 宿科提字﹝2026﹞4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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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工商联界别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实施“补改投”打通财政资金助企发展“最初一公里”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系统制定办理分工方案,明确承办处室、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办理流程、答复标准与工作实效有机统一。在该提案答复过程中,多次与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沟通,确保答复内容符合工作实际,并及时联系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作为承办单位对提案进行答复。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模式,探索“补改投”机制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探索建立“拨投结合”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出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拨投结合重点项目落户宿迁实施细则(试行)》,以财政资金引导市场资本参与前瞻性硬核技术投资,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可达6000万元,帮助早期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硬科技项目跨越转化死亡之谷2025年,各环节拨投结合项目7项,其中,落地1项,项目经理环节2项。落地项目高端等离子质谱仪和光谱仪项目,是我市首家科学仪器领域企业,立项支持2000万元。推动杜官本院士团队牵头组建林业新型生物质材料研究所,立项金额7000万元,实现江苏省产研院体系内研究所落地宿迁的关键零的突破。

(二)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宿迁学院、宿迁农科所等科研院所出台专项改革办法,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明确6种灵活赋权路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同步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破解成果转化不愿转、不敢转的痛点,其中宿迁学院积极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机制,入库专利190余件,达成合作意向8条。

(三)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市财政局连续三年安排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7000万元,对创新主体培育、平台载体建设、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力度。2025年,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批360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5个,总支持经费7920万元,引导社会投入10亿元。

二、关于建立收益循环投入机制,推动再投资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立“先拨后投、适度收益、适时退出”的支持模式。创新采用先期拨付、后期转股方式,明确财政资金仅参股不控股、人才团队以少量注册资本金和知识产权持有大比例股权,共担市场创新风险,充分激发和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助力早期前瞻性硬科技项目跨越转化死亡之谷

(二)优化资金兑付流程。严格落实《宿迁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免申直达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兑付模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事流程。2025年市财政累计直达拨付5543.52万元,惠及企业390家,快速释放政策红利,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健发展。强化补助资金精准投放,重点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倾斜,切实降低企业初期经营成本,保障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

(三)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持续完善财政助企服务体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通财政、科技、工信、金融数据共享壁垒,构建一体化智慧惠企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资金赋能、服务提质、流程再造为抓手,打通财政资金助企发展最初一公里、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三、关于强化投后管理与赋能,开展转化项目绩效考核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健全投后常态化管理赋能体系。推动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建立 “基金投前尽调—投中动态跟踪—投后精准赋能”的全流程管理机制,遵循“周期性考核、政策性优先、兼顾经济性”的原则,以项目建设期为考核周期,合理评价项目实施总体绩效情况。

(二)强化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实施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构建科技资金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流程管理闭环,严防资金截留、挪用、闲置,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切实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三)加强考核监管。定期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根据基金政策目标、所处阶段等具体情况,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综合评判政策效益、运营效能、投资业绩和风险控制情况,全面反映基金运作管理质效。按照投资期、退出期、清算期等分阶段优化管理费提取标准,将管理费与绩效评价相挂钩,强化基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基金运作管理的“指挥棒”作用。

四、关于确立容亏免责机制,优化投资容错环境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完善科技创新投资容错制度。严格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容错免责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出台《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拨投结合”重点项目落户宿迁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建立以项目全周期综合成效为评判依据的容错评价规则,不简单以单个项目短期亏损、阶段性技术失败作为追责判定标准。对政府产业基金、拨投结合等政策性科创投资,充分尊重科技创新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客观规律,合理容忍早期硬科技项目市场试错、技术路线迭代失误带来的正常投资亏损,鼓励面向初创期、种子期科技项目开展耐心资本投资

(二)守牢合规风控底线。在优化容错环境的同时,对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弄虚作假、违规审批、资金滥用、失职渎职等主观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不予容错并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容错+风控”双向机制,要求所有政策性科创投资项目同步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预警,对预判出现重大投资风险的项目及时采取股权调整、分期退出、技术重组等止损措施。依托《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将容错机制与科研信用管理有机衔接,对勤勉探索、合规试错的创新主体免于失信惩戒,持续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严守底线”的科创投资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政策性资本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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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榆青

联系电话:8435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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