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离岸研发机构备案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18-05-2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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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离岸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7〕105号)精神,经各单位提交材料、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科技局审核等程序,现对第二批申请备案的离岸研发机构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6月3日止,为期7天,公示如无异议,市科技局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综合派驻第十组 84330568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第二批离岸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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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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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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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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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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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亿泰(南航)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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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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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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