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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宿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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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宿迁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宿迁市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宿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使用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以下简称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主要支持揭榜挂帅专项、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六类项目,其中重点研发计划包括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三个方向。

揭榜挂帅专项。聚焦激光装备、生物医药、功能玻璃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培育,瞄准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面向市域内外创新力量“揭榜挂帅”组织攻关,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创新资源,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战略产品产业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项目通过“项目+课题”形式共同实施,市拨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项目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市拨经费不超过80万元。重大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申报,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需要,着力加强新型储能、资源化利用、能效综合提升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支撑我市实现碳达峰。在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降碳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升级新路径,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工业技术领域和农业农村领域类每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大科技示范类每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面向经济主战场,围绕我市“6+3+X”制造业产业领域和20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技术成果,促进和支撑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支持数字经济、安全生产、文化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等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每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

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加强优异种质资源创制利用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病虫害防治、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支持力度,增强现代农业综合竞争力。围绕智能监控、精准作业、数字管理等智慧农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智慧养殖、农田精确作业、智能农业装备等技术创新和装备创制,提升农业智慧化水平。深入推进农高区建设,以提升主导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典型场景构建,推进农高区高质量发展。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25万元。

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坚持“四个面向”,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综合集成科技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产品及医药中间体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临床导向,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努力实现我市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针对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项目。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5万元。

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需求,支持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情报分析等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产学研合作方式,依托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科教单位、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市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应用技术研究;围绕重点产业链建设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备、研发人员、研发经费投入,提升产业链企业研发能力,支持市级企业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水平。本年度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40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专题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3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主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重点支持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突出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瞄准重大任务和产业卡脖子难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突出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项目,聚焦重点产业链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基于重大目标产品的关键技术,补齐关键短板、增强创新长板,以高质量的科技供给驱动产业链升级,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本年度每个市拨经费150—180万元,项目采用分年度拨款方式。

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围绕我市科技创新跨越赶超的目标定位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鼓励优秀科研人才开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打造宿迁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优秀科研人才自由探索,着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原创成果,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储备。本年度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分为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根据定向组织要求确定立项数量,每个项目市拨款经费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市拨款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市拨款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二、组织方式

1. 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各项目主管部门应集中或单独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意见函,其中限额申报的须排序后上报。

2.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科技局、市各功能区经发局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并推荐。纳入市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市各直属事业单位由其市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宿本科类高校,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属企业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查推荐。

3. 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不设门槛,不占申报名额,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项目限制,但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在宿迁市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创新组织。应具备完成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申报单位为行政机关的,仅可申报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中规定的指南代码方向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资金分配及双方责任等。

3. 申报项目基本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申报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271日(特殊要求的除外)。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5. 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6. 各类专项计划的特定要求详见指南。

四、申报限制

1.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除省创新型领军企业、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外,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仅可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只可申报创新能力计划中的一类

2. 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企业有在研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不受限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或应结未结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性项目除外);在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或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2年、项目终止未满3年的;承担(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有科技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完成科技统计但无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企业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2年、项目终止未满3年的;项目申报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已获得中央、省和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五、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2. 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对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4. 机关事业单位、在宿本科类高校、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对自筹资金不作比例要求。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上年度财务报表、与本项目有关的证书、专利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2. 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在宿迁市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线生成打印,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申报项目材料经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辖区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上报,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3. 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720日—810日,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受理为202281012日,逾期不予受理。

4. 受理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30号科技大厦408

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市科技信息中心孟翠霞徐士军  84358202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发展处汪上翔  84358661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陈婳 84363048

(具体专项计划申报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

1.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申报指南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3. 宿迁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4. 宿迁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5.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6.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7.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专利(软著)信息汇总表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271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揭榜挂帅专项

(一)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1101 脆性材料激光微孔加工在线监控关键技术研发

需求目标:研发脆性材料激光微孔加工在线监控关键技术,形成一套高精度、高稳定性的激光加工监控平台;研究基于多物理场的脆性材料激光微孔加工质量性能一致性检测和控制技术,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研究基于在线监测数据的多信息融合数字模型,揭示工艺参数-特征信息-制孔质量关联关系;研发基于缺陷检测、特征识别和在线质量分析的闭环控制系统和装备。

考核指标:(1)研究至少两种脆性材料微孔加工质量的代表性技术指标,制定至少两种脆性材料微孔加工质量的通用性评价方法;(2)在线检测模块数据采集处理交互单周期小于50ms,缺陷在线检测分辨率小于10μm,至少兼容两种通信协议;(3)建立一种脆性材料基于在线监测数据的一套多信息融合数字模型,建立至少两种脆性材料的激光微孔加工工艺数据库;(4)研发出一套基于多物理场的脆性材料激光微孔加工在线监控系统,可实现微孔加工孔径大于50μm,孔间间隔大于50μm50μm微孔崩边小于20μm,纵深比大于201;激光加工微孔装备在两种以上脆性材料产品上实现验证。

应用要求:该项目的成果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平台机构的样品性能测试。

申报要求:每项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其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考核指标。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高淑敏

咨询电话:84358662

(二)重大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02 降血脂类药物在线检测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需求目标:针对传统降血脂药物反应中间控制时取样的缺点,研究实时、高效、绿色、环保的降血脂类药物在线检测等关键技术,减少药物反应过程中杂质产生,提高降血脂药物的产品质量;研究降血脂药物酶催化反应过程在线检测机理,开发酶催化反应在线监测等关键技术;研发降血脂类药物酶反应检测技术的产业化工作;实现降血脂类药物的高效反应、精密控制等功能,提升降血脂类药物的收率及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考核指标:开发降血脂类药物在线监测技术3种,实现反应过程数据的实时反馈。开发他汀类系列中间体在线监测工艺,中间体收率不低于88%,中间体纯度不低于99.5%,手性纯度不低于99.9%,完成他汀类系列产品3条生产线在线监测的改建,形成目标产品50/年的生产能力。

1103 抗菌抗病毒功能性玻璃研发及产业化

需求目标:面向社会大众对食品质量及生命安全的需求,研究抗病毒分子链结构、玻璃表面的疏水效果及防霉保鲜功能,开发抗菌抗病毒和防霉保鲜技术,生产满足大众需求的抗菌抗病毒功能玻璃。

考核指标:抗菌活性值达到3.0以上,抗病毒活性值达到2.0以上,易洁效果水滴角达到65度以上,防霉保鲜效果通过高温高湿检测168小时无变化。形成目标产品30万片 /年的生产能力。

咨询处室:科研机构与成果处韦庆峰

咨询电话:84358577

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

(一)工业技术领域

2101 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先进制造工艺与技术装备、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新型太阳能电池制备技术

2102 太阳能碳转化、太阳能热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

2103 废气废液废渣高效洁净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业余压余热利用等余能深度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104 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短流程制造、新型凝胶材料、一步法制烯烃、湿法流程新工艺、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及助剂等减污降碳关键技术

2105 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高效制冷、高效热泵、先进通风、过程智能调控等能效综合提升技术

2106 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友好并网、柔性交直流输电、远距离特高压输电、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智能电网关键技术

2107 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技术交叉融合创新

高新技术处: 高淑敏

咨询电话:84358662

(二)农业农村领域

2208 废弃物资源化减碳低碳利用技术

2209 淡水鱼类养殖温室气体减排与低碳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2210 畜禽营养调控与高效低碳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2211 高标准农田质量提升与固碳减排协同技术研究

2212 化肥农药绿色低碳精准减量施用关键技术研究

2213 基于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农业绿色低碳生产关键技术研发

(三)重大科技示范

2314 高效低碳能源管理平台技术集成示范

研究目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构建工业企业碳减排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精细化采集、碳排放指标统计、碳流分析、配额履约计划管理等功能,为企业碳减排提供决策支撑,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减排管理工具,实现区域内重点能耗行业或产业碳配额管理,并与企业协作开展试点,接入企业生产环节与设备的用能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高效低碳能源管理平台技术集成示范;区域综合能源协同智能管理平台技术集成示范。

2315 固废低碳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示范

研究目标:围绕固体废弃物来源复杂、产生量大、处置困难的现实问题,针对工业固废、城市固废开展负碳资源化利用研究,突破含碳固废高值材料化、低碳能源化利用、多源废物协同处理与生产生活循环链接等关键技术,研究形成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实现二氧化碳吨固定能耗不高于150千瓦时、年固定量达500吨以上的综合示范。

研究内容:工业固废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

2216 湖泊、湿地、农田生态固碳增汇技术集成示范

研究目标:加强湖泊、湿地、农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生态系统内在的生态学过程与相互作用机制研究,利用生物量分析和含碳率分析等方法,通过研究常见湖泊、湿地、农田植物的不同种类、不同密度、不同配置模式、不同土壤基质下生态系统碳储量的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在保障原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研发提高湖泊、湿地、农田固碳增汇关键技术体系,并形成一定范围示范。

研究内容:湖泊/湿地/农田生态固碳增汇技术集成示范。

申报本类项目除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要求:

1. 本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主管部门可推荐2项。

2. 相关项目前期应有一定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项目必须在本地开展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时应有明确建设计划),申报单位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3. 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处)郑娟杨皓宇

咨询电话:84358959

三、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

(一)数字创新专题

3101 大尺寸低缺陷高纯度单晶硅片、电子级多晶硅、高功率密度封装及散热材料、高纯度化学试剂、高精度掩膜版等关键材料制备技术

3102 轻质耐热高温结构材料制备、先进动力部件设计、制造与应用关键技术

3103 新一代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模块、高压功率集成电路、高端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大功率LED器件等先进制备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

3104 自主可控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高端软件及硬件关键技术,增材制造大数据智能化设计制造软件系统

3105 柔性触觉传感器、多关节工业机器人、高精度磁编码器、伺服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制造技术

3106 区块链核心算法、开源底层平台软件及硬件、区块链存储、跨链通信与数据协同、身份认证及隐私保护、溯源共享应用等关键技术

3107 大规模数据采集、分布式存储、软件定义存储、超融合基础架构等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关键技术

3108 网络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跨网数据交换、大数据分析与治理等数据分析服务关键技术

(二)先进材料专题

3209 高端光电子材料、柔性电子材料、半导体激光器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传感器材料等新型电子材料的制备技术

3210 高弹性、耐磨性、耐热性新型功能高分子、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制备技术

3211 高性能膜材料、金属有机框架(MOF)、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及助剂、相变储能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制备技术

3212 高温合金与特种合金、高强高韧铝合金、高性能镁合金、高强度特种钢等新型结构材料制备技术

3213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型结构材料制备技术

(三)装备制造专题

3314 增减材制造关键技术、增材制造先进加工工艺、特种能场加工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技术

3315 超精密加工及铸造、微纳跨尺度制造、多工艺复合加工、高精度光学器件加工、机器视觉、三维磁场智能检测、无损检测、在线修复技术等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

3316 高端数控机床、阀门装备、超精密自动化生产设备、高性能智能装备设计制造、控制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3317 网络协同制造、按需制造、数字孪生及虚拟制造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软件系统

(四)其他

3418 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3419 安全生产预警检测与防控技术及应用

3420 文化科技融合支撑技术及产品研发

3421 军民融合技术及产品研发

3422 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获奖项目

3423 除上述所列技术方向外,其他技术创新性高、突破性强、带动性大的创新关键核心技术

申报要求:

1.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与宿迁本地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新增经费总额的30%

2. 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的中试、应用。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做硬性要求。

3.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用“研究内容+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者过短,一般控制在25个字以内。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高淑敏

咨询电话:84358662

四、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一)重点项目

1. 种业科技创新

4101 优质高效多抗稻麦新品种选育

4102 优质高产多抗蔬果新品种选育

4103 优质特色水产新品种选育

4104 大豆、棉花、油料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创制

4105 地方特色农作物品种种质资源引进与创新研究

2. 省级农高区专题

4206 原粮生态酿造工艺技术研究

4207 花卉果蔬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4208 果树(桃、梨、葡萄、草莓)良种苗木繁育技术研究

(二)面上项目

3. 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4309 设施果蔬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研发

4310 农林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研发

4311 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研发

4312 新型安全高效生物饲料(添加剂)创制

4313 基于农林废弃物的功能性生物肥料创制

4314 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育键技术研发

4315 珍贵树种、休闲花卉新品种选关键技术研发

4. 农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

4416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4417 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4418 农产品冷链物流关键技术研发

4419 食品加工危害物识别、检测及控制技术研发

4420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申报要求:

1. 项目须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具有明确的实施场所或技术应用单位,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装备。种业科技创新类项目不支持单纯的种质引进。

2. 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承建企业。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新增经费总额的50%,重点项目须提供项目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3. 科研院所对重点项目中同一指南方向(相同代码),最多可申报2项;每个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该计划项目推荐总数的40%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处)郑娟杨皓宇

咨询电话:84358959   

五、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

(一)重点项目

1. “科技抗疫”专题

5101 支持核酸检测整体解决方案、控温防护装备、居家自测试剂盒、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产品研发有关项目。

5102 常态化传染性疾病精准防控预警技术及应用示范

围绕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大社会需求,针对有机毒物、病原微生物等污染物,实施快速筛检、追踪溯源,研发基于深度学习的指标筛选、风险模拟和智能预测技术,构建基于多源数据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应用体系,提升卫生健康信息服务效率,支撑传染性疾病常态化精准防控。

2.  “平安宿迁专题

5203 基于大数据的视图公共安全应用体系建设应用示范

围绕“平安宿迁”建设要求,依托全市智能泛在感知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新型技术,围绕前端数据汇聚、跨网数据传输、视图解析聚档、数据融合治理、跨平台级联应用等关键领域,构建大数据下的视图公共安全应用体系,并开展应用示范,着力提升重点目标动态掌控、重大风险感知预警、重大案件防范侦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3. 临床前沿技术

5304 脑科学临床研究

以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病、神经损伤修复、癫痫、脑卒中、认知障碍等重大疑难疾病诊治为导向,利用分子生物学、现代影像、信息学与言语科技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开展临床应用研究,为脑疾病特别是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干预及后期康复提供新策略。

5305 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研究

探索危重症多器官损伤的关键致病机制,开展原创性体外循环血液净化技术等综合救治技术研究,建立兼具多器官功能支持和靶向清除致病细胞与损伤因素的关键技术体系、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应用推广体系,提高我市多器官功能障碍危重患者的救治成功率。

5306 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技术研究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选择我市常见、高发恶性肿瘤,开展基于分子生物学、分子分型、病理学与影像学等的早期精准诊断技术研究。对较为成熟的精准诊断技术,开展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明确新技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形成行业公认的肿瘤早期诊断方案。

5307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技术研究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聚焦生育障碍、出生缺陷、妇女疾病、儿童健康等突出问题,开展生育健康维护与妇幼保健关口前移、疾病防治精准化、健康保障和疾病诊疗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市级生育力评估监控、出生缺陷预警筛查体系,推动实施生育健康维护及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5308 精神疾病防控体系研究

贯彻《江苏省“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针对心理行为异常、心理应激事件和严重精神障碍以及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预防、早期诊断、有效治疗和干预措施等综合策略开展研究,探索建立预防、治疗和康复一体化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控体系。

5309 现代中医药传承创新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围绕中医药绿色、环保、天然、微创等特点,选择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和(或)中医治未病、健康养生研究,为中医创新、发展与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面上项目

4. 公共卫生

围绕环境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出生缺陷及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康复、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5410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1 临床药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54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用技术研究

5413 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4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5 老年人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6 妇女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7 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8 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9 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20 精神疾病的心理康复应用研究

5421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5422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 医学创新应用研究

医学创新应用研究不限定项目研究方向,可根据“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详见附件2)”中的专科类别自行确定研究方向,不在代码表中的医学领域相关课题不予申报。本类项目代码为“55+专科分类代码”。

6. 公共事业

1)生态环境

5623 水资源开发与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24 土壤污染诊断、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25 大气空间资源开发及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26 节水与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研究

5627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28 噪声、光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5629 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630 绿色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应用研究

5631 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技术和民用节能技术应用研究

2)公共安全

563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3 危化品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4 应急处置与救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5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5636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7 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及检测、检验检疫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8 职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39 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40 生物安全防御与管控技术应用研究

5641 “智慧宿迁专题

集成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无人机等新型技术,推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领域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服务

5642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领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43 新型、智能医疗及康复器械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644 城市公共交通、通信网络领域运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7. 社会服务

5745 科技要素支撑服务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研究

5746 新时期南北科技合作框架下科创飞地与科技招商相互融合机制构建研究

5747 新时期增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动力的科技创新路径研究

申报本类项目除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项目必须在本地开展应用示范。

2. 5203563556395641574557465747指南方向行政机关单位可以申报。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新增经费总额的30%

3. 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宿迁市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应用示范研究内容+研发和应用示范;重点项目中的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面上项目名称可为研究内容+应用研究。本计划不支持研究成果仅为论文的项目。

4. 采取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各区、市各功能区可报20项。宿迁学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宿迁市中医院可报20项(宿迁市中医院不占宿豫区名额,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不占宿城区名额),其它医疗机构可报4项,其他市直单位可报3项。

5. 原则上同一指南方向(相同代码),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单位可申报2项;每个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该计划项目推荐总数的40%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处)郑娟杨皓宇

咨询电话:84358959


六、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600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聚焦重点产业链培育,瞄准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突出技术性、开放性、公共性等特点,重点在特色明显、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的高新区(开发区)和各类科技特色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聚焦不同主体的创新需求,解决科技创新过程的咨询决策、科技情报搜集、产业发展跟踪、科技金融对接、创新成果源头挖掘等问题,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开放性、共享性、公益性科技创新综合性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公共性科技服务平台应由市场化导向、多元化投入、企业化运行的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实体申报。研发服务场所独立集中,有一定的基础条件设备,拥有较高水平专职服务团队和一定规模的市场服务业绩。公益性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以解决创新咨询决策不畅、科技成果源头挖掘不深、科技政策零散不集中、产业链培育研究不深不透等问题。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新增经费总额的25%

6002 重点实验室(企业)

围绕重点产业链培育,突出产业突破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以增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完善研发体系,引领行业技术不断攀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拥有20人以上创新团队,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件以上;实验室研究目标明确,研发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比例为5:1以上。优先支持创新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单位。

6003 重点实验室(科教单位)

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建设重点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以及其他创新应用技术研究。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我市科教单位(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基础、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实验室场地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00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专题

鼓励企业对建有的研发机构提档升级,高标准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企业升级提供支撑,为创建省级研发机构培育项目源。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已建有市级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拥有10人以上的研发人才团队,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本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有一定的基础条件设备;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比例为5:1以上。

其他要求:除科教、医疗机构外,有在研市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该类项目

咨询处室:科研机构与成果处韦庆峰

咨询电话:84358577

七、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7001 新一代信息技术

5GB5G无线移动通信、光(激光)通信、超材料微波通信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新一代卫星通信及北斗导航、天地一体化融合通信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可信网络及网络安全、新型异构网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等新一代通信及网络;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和测试等关键技术及装备;先进传感器、智能控制关键技术与产品,基于人工智能的人机交互、生物识别关键技术与产品,大数据处理、区块链和智能云管理关键技术与产品等人工智能及应用。

7002 新材料

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其延伸产品;新型膜材料及其在环保、工业生物等领域的应用;特种有机高分子材料,高端电子元件材料,动力电池、新型发光与显示、新型生物、高性能储能等关键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绿色环保型等高分子材料。以此为准。

7003 先进制造

基于人工智能先进工业机器人、极端复杂环境作业下的特种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控制器等核心部件;超高速电机高精密驱动与控制、智能化高档数控系统;高精密经济型高端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高效高可靠柔性化自动生产线;高精密刀具等关键功能部件。

7004 新能源

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变压器、断路器、全封闭组织开关、电缆等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功率电力电子元器件;LNG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新一代高效节能技术及应用产品;高效可再生能源等。

7005 生物医药

高端药物制剂及辅料、新型医药中间体及生物荧光标记材料等;人类基因检测等生物试剂;高灵敏度基因检测技术和试剂及其配套仪器等。

7006 高端食品饮料

高端食品饮料、特色蔬菜与果品、畜禽产品和特种水产品等及其贮藏、保鲜、加工、包装、冷链运输信息等有重大突破的关键技术及装备。

7007 新一代纺织服装

新一代纺织材料及装备,高端服装面料及加工技术和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须符合本计划支持重点的领域范围,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产业技术有关政策。

2. 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

3. 项目须有明确目标产品,且创新性强,有较高技术含量,有较好技术前景,实施期内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较大应用示范,提高我市产业发展水平。

4. 新药类项目须完成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涉及农业种业、生产安全、实验动物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

本计划重点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 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3. 项目新增经费应不低于1000万元,申请市拨经费须不低于40%用于研发仪器设备购置。

4.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

(三)其他要求

1. 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2. 承担过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申报与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

3. 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新药类项目可适当放宽,产业化指标只作为预期性指标。申报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

咨询处室:科研机构与成果处韦庆峰

咨询电话:84358577

八、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鼓励科研人员围绕自然科学领域以及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自由探索、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

(一)支持重点

1.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以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科研创新群体为目标,支持优秀科研人才开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2.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员瞄准省、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强化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我市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 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二)研究方向代码

8001 数理科学

8002 化学科学

8003 农业科学

8004 信息科学

8005 生命和医学科学

8006 工程和材料科学

8007 资源与环境科学

8008 其他学科或交叉学科

三、申报条件

1.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人应为单位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未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备较好的专业基础。

2.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41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较好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

3. 面上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

四、组织方式

1.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主要是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推荐,报市科技局研究确定。特别要求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报项目名称后统一括号备注(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字样。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2. 面上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区和市各功能区可报3项,宿迁学院可报25项,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中医院、宿迁市农科院可报10项,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可报2项,其他单位可报1项。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已承担项目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处)郑娟杨皓宇

咨询电话:84358959


附件2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Y0101

心血管内科

P03

妇产科

Y0102

呼吸内科

P04

儿科

Y0103

消化内科

P05

急诊科

Y0104

内分泌科

P06

神经内科

Y0105

血液内科

P07

皮肤科

Y0106

肾脏内科

P08

眼科

Y0107

感染科

P09

耳鼻咽喉科

Y0108

风湿免疫科

P10

精神科

Y0201

普通外科

P11

小儿外科

Y0202

骨科

P12

康复医学科

Y0203

心血管外科

P13

麻醉科

Y0204

胸外科

P14

医学影像科

Y0205

泌尿外科

P15

医学检验科

Y0206

整形外科

P16

临床病理科

Y0207

烧伤科

P17

口腔科

Y0208

神经外科

P18

全科医学科

B0301

肿瘤科

Z1017

中医内科

Z1021

中医外科

Z1047

针灸

Z1054

中医养生康复


附件3

宿迁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所在地区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类别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遵守《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宿迁市在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管理办法》《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完全按照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本单位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核查;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项目申报和实施期间,本单位对项目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及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廉政纪律:不赠送礼金、各种消费卡、有价证券;不赠送任何实物礼品;不报销任何消费单据;不提供旅游、娱乐等活动;其它相关廉政纪律;

5.若遇项目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及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有向本单位索要钱物等违反廉政纪律现象的,本单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6.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单位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后果:项目评审资格被取消;项目立项被撤销,并返回财政经费;有关行为记入不良科技信用记录,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失信情况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填写说明:1.网页上需上传纸质承诺书的盖章、签字扫描件,可为pdfjpg格式,勿传word电子版。

2.“组织机构代码栏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和系统中的注册账号所用代码保持一致。

3.“所在地区填写项目申报单位的注册地,例如: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园区、市洋河新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附件4

宿迁市科技计划(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在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宿迁市在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管理办法》《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单位已切实履行审核责任,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项目申报书附件清单中所列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与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一致,该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审核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核不严等行为。

2. 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划拨项目经费,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按期实施和完成项目。

3. 协助或接受委托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协调项目的实施推进,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等。

4. 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重大事项变更报告的审核,并及时报市科技局。

5. 做好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

若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5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目录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审查意见表

4.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5.项目申报书

6.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2)产学研合作协议。

3)申报单位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

4)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须提供其2021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两份表格均须从统计直报系统中全屏截图打印)

5)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须提供其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

6)项目第一负责人属于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7)其他(与申报项目研究相关的专利、论文等,计划类别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附件6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计划

类别

指南

代码

项目名称

承担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学研

合作单位

新增总投资(万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合计

申请

拨款

自筹

经费

姓名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excel表格。


附件7

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专利(软著)信息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专利(软著)名称

发明人(专利权人)

专利号(软著登记号)

专利权人(著作权人)

备注: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excel表格。


宿科发〔2022〕4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宿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专项】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22)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27X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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