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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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864/2024-00244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科技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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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市科技局牵头制定的《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指导性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个部分总计三十六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界定指导性项目的定义、组成、管理原则和项目管理的范畴

第二部分,管理职责明确市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

第三部分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立项和签约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等方面

第四部分,项目实施具体规定了项目实施周期、过程管理、目标调整、项目延期和项目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部分,项目结题项目结题材料的要求和报送流程,结题验收的依据、程序等进行了详细阐明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确立项目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项目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和创新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

第七部分,附则对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