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宿迁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8595;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kjjbgs@163.com)。
一、概述
我局主要通过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和局机关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板块。公开形式: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网上宿迁、宿迁市科技局网、新浪政务微博。二是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档案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三是新闻发布会。四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我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科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77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36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52条,政务微信公开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条。本年度内无人向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年度考核挂钩。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政策宣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防震减灾宣传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标准,标准有程序,程序有监督”。及时将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发布,为公众及时解读相关政策,答疑解惑。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人事信息、工作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科技局网以及宿迁科技官方微博、微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标准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及时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不断加强工作载体建设。提高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官网和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科技动态、科技项目、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事项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科研、知识产权领域红黑榜”版块作用。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按照《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切实做好科技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工作,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做到全程留痕;对科技创新券发放和项目兑现资金做到全公开;对省市专利资助项目资金做到全公开;对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做到推荐前公示;对市专利奖做到结果公示;此外,还公开了科研、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等。
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检查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78号),主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2018年全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地震行政执法方面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性的工作。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2019年,我们将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科技管理与项目经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继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围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及执法结果的公开。
(三)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