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解读回应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强化公开质效,切实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助力科技局改革发展,按照《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合法、规范公开。
(二)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政务公开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依法将真实内容在事前决策、事中实施、事后结果的全过程中公开,保证办事结果公平公正,达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三)有利民主监督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把政府应公开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及其结果如实地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和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工作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等基本信息。
(二)人事管理类。主要包括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干部任免等。
(三)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工作部署、专题调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四)机关建设类。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党建工作、党的专题学习活动、精准扶贫等工作动态信息。
(五)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国家、省及市级颁发的有关科技发展、科技局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信息。
(六)资金信息类。主要是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公开方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一)网络公开。通过宿迁市科技信息网、网上宿迁公开。
(二)实物公开。通过在市科技局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对需要公开内容进行实物公开,接受监督意见。
(三)档案查阅公开。除涉密件和不宜公开以外的有关档案,移交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四)其他方式公开。通过印发文件、通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袁恒任组长,分管领导刘彬任副组长,各处(室)人员任成员,安排市科技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按照处(室)提供,领导审核,专人操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并定期向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市科技局部门网站建设,将宿迁市科技信息网打造成信息资讯服务、工作成果展示、交流互动监督的平台,展示我市科技工作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