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部署要求,现结合本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市科技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用权公开透明
(一)公开权力配置信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等方面公开。(行政审批处牵头)
(二)提高市场监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行政审批处牵头)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科技报告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主动公开科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等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确保执行到位。(创新发展处牵头)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健全立改废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以及设立咨询专窗、信息专栏、热线专席等方式,全方位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科研机构与成果处、高新技术处牵头)
(二)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办公室牵头)
三、深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点围绕“六稳”“六保”,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等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质量,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确保各项政策尤其是减税降费等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真正及时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政策简明问答工作机制,把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让企业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有实用,增强解读便民性和实际效果。(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等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及时解疑释惑,以权威信息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完善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新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办公室牵头)
(二)夯实平台支撑。继续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服务、应用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实现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办公室、科技信息中心牵头)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研究推进科技、创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办公室牵头)
五、严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局主要领导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牵头)
(二)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的落实。(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注重培训实效。(办公室牵头)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评议。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提高靶向性,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逐一落实,通过第三方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扎实推进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办公室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