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化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破解初创人才科技项目发展初期资金瓶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接到提案答复任务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提案办理分工方案,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明确提案的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办理标准、时间节点等也做出了具体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开展县区、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并多次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将提案相关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确保办理质量。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纳“设立人才科创基金”的建议。
创立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外投资24家企业,共投资24.27亿元。投资疌泉(宿迁)乡村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基金(合伙企业)12家,投资额20.54亿元;投资江苏鑫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投资额3.73亿元,均为人才科技项目。
2023年至2024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科技局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70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等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科技政策、科技创新券兑现奖补。
二、采纳“优化人才科创项目优惠支持政策”的建议。
今年,我们研究出台了《加快建设江苏人才协同发展改革示范区更大力度集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人才新政16条),明确提出加强对人才科技项目的支持,鼓励优秀人才(团队)带项目、带技术来宿创业,在“宿迁英才”计划中设立人才科技项目专项,符合项目基本条件的,简化程序给予立项支持。获得立项支持的企业,自企业工商注册登记5年内,年“综合贡献”达到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相应给予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企业符合多个奖补标准,按最高额度兑现,在原奖补基础上补足至对应标准。
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加大财政人才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千名拨尖人才培养工程、千名领军集聚计划、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购房券等政策实施,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逐年递增。人才专项经费预算从2018年的3000万元增长至2024年的4400万元,呈现连年增长的态势,年均增长6.5%以上。针对急需高技能人才的问题,从加强引进、加大培养两方面发力,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缺乏难题。通过建强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促进创新的数量质量,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三、采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建立了全市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对专利侵权案件的流转方式、简化立案、快速处理、周期把控等方面统一标准,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推广执行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制度和侵权纠纷案件委托维权援助机构调解制度,成立了一支涵盖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省专利侵权鉴定专家库专家等高技术人才的16人技术调查官队伍,对全市专利侵权案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持续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仲裁、调解协同衔接机制。与宿迁海关联合开展全省首个外贸出口行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避免了企业重复提交企业及负责人主体信息和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等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通过现场联合检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行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降低出口行业知识产权涉外侵权风险。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引导机制,组织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宿迁城市通商城电商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并联合市版权、教育等部门组织对今年到期的项目进行验收,夯实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申报基础。做好维权援助资金援助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纠纷调解等奖补申请,激励依法维权,实现社会共治。
四、采纳“建立孵化器或加速器”的建议。
2022年以来,推动召开了全市科技创新大会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会,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宿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等文件,配套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系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持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区”孵化链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积极落实资金奖励政策,持续推动更多载体“以升促建”“对标提标”,截止2023年底,全市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9家;建有众创空间31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21家。
为推动人才科技项目更好发展,我们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才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明确人才科创基金,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母子基金“1+N”协同投资模式,发挥母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子基金投资进度,进一步支持人才科技项目做大做强;二是推动财政资金池提质增效,持续降低资金池产品利率,鼓励合作银行加快“苏科贷”“宿数贷”放款进度,发挥财政金融引导撬动作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向初创科技企业倾斜,持续开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务直通车”等系列活动;三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数字化监管新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知识产权监管中的应用;四是将以更高标准推进科创载体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突出“硬科技”,推动更多载体争创省级、国家级牌子,年内全市省级以上科创孵化载体达到40个以上。主动抓好以人才科技项目为主体的科技招商,打造创新“生力军”。一体推进“科技企业、人才团队、科研平台、科技成果”招引,扎扎实实招引培育科创项目,全市全年人才科技项目竣工200项以上。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高迎
联系电话:8435369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