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市科技局起草了《宿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宿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对我市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二、起草过程
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去年以来,先后走访调研了全市20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系统梳理了“十三五”期间全市科技创新整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提升宿迁创新能力的路径”专题研究。今年3月,立足宿迁发展实际,编制了规划编制初稿,根据《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我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修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尤其是“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相关目标任务,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多次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市科技局先后召开6场座谈会,向组织部、发改委、市监局、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专家学者等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6条,逐项进行了研究吸收。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六章,对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进行了深入系统分析,提出了宿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围绕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创新发展、载体平台建设、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作出了系统部署,明确了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展基础与战略定位。
主要对“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情况进行了回顾,重点总结了“十三五”科技发展基础、分析了面临形势、重点阐述了总体要求、确立了主要目标。在目标设置上,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创新人才资源、科技服务能力、创新治理效能等六个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初步考虑在“十四五”时期,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2.2%;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达到苏北领先水平。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突破12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000家。新增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新区1-2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达到300家,力争实现国家级创新平台零的突破。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持续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达80亿元,全市科技服务业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重点提出了“加快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技术、聚焦先导产业技术攻关、”发展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农业技术、着力推进民生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五项任务举措。
(三)实施科技创新重点行动。
全面响应“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的任务要求,提出了实施科技创新五大重点行动,即:创新主体培育行动,实施创新载体平台引培行动,创新人才汇聚行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行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提升行动。
(四)着力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
明确了“提升高新区创新引领能力、支持宿迁农高区打造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高地、推动科技产业园高水平发展、建设长三角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承载高地、助力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向高端化迈进”五项任务举措。
(五)加快推进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确了“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深化科技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加强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建设”四项任务举措。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例会机制,定期研究和会办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健全考核机制,健全科技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落实规划目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健全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和绩效评估体系。
3.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统筹资金投入与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大对企业创新主体研发活动的财政奖励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重商亲商氛围,进一步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动员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投身科技创新,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