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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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864/2024-00079 分类 重点工作   科技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文号 宿科发〔2024〕17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科发〔2024〕17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宿科发〔2022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市2024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次申报内容为2024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申报截止日前,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

2.鼓励区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申报书从宿迁市科技局http://kj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备案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sqkjjr@163.com)统一报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推荐工作由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材料进行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3.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4.纸质申报材料采用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5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鲍建行  84358818

          市科技局高新处          84358662

  件: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推荐表

         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2024版)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44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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